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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9    点击数:

 

铁东区民政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四平市铁东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数2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无

 无

 无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强制

 无

 无

 无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无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铁东区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条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铁东区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铁东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