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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4-00513
分  类: 重大行政决策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报送铁东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4-00513 分  类: 重大行政决策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报送铁东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报送
铁东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平台公司: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文件要求,现将《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范畴》(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范畴》,全面梳理本部门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请示区级分管领导同意后,务必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2024年度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附件2)报区政府办公室,邮箱:sptdzfb@163.com。由政府办公室汇总后进行网上公示,否则重大行政事项不能实施下一步工作。 
  过期不报视为无,工作后续如不能开展,责任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