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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住建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铁东区住建局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明确主要任务和措施。局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不同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不断更新完善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融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利用好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第一平台宣传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能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部门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布住建局政务工作动态及其他事项。2021年全年区住建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77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着力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铁东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本部门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及时做好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加强更新、监督管理。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住建工作者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职工干部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条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四平市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