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马路街道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街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办公室,作为年终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 效、廉洁、透明”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列入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规定,研究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学习宣传《条例》,营造《条例》施行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街道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后及时公开。对街道的重大事项,我们按照要求进行上墙公开,并设立了举报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对业务工作内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及结果予以明确规定,同时,还建立了来访登记制度,街道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制度,及时、妥善地解答群众咨询,做到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工作信息8条;其他信息18条。
2、公开形式
形式是内容的载体,2008年我办主要采用了以下2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设置政务公开栏;
(2)下发文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本情况。2011年未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有效情况。2011年未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
2、申请处理情况
(1)有效申请在办和办结情况。2011年未受理有效申请。
(2)办结申请中同意提供和不同意提供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办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一起由政务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在实际工作中,四马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主动意识不够,工作联系性不强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措施,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和日常管理,确保2012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马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