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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住建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规定编制而成,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基本工作综述 

      2013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把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设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了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办法。二是完善了以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多措并举、丰富载体。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栏目设置,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操作更简洁,浏览更方便。二是利用铁东区政府信息、广播、报纸、电视等多途径广泛宣传 

      (四)开展培训、加强学习。结合机关学习制度,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条例》和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遵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公众、有利监督、依法公开”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信息类别。2013年,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业务指导类、通知公告类和其他类政府信息。 

      (二)网上公布信息。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将中省市政策法规、保障性住房、重点项目建设、等各类公告、要闻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信息。 

      (三)大众媒体。借助市电视台、《四平日报》等媒体,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重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住建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及往年,市住建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也无费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市住建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跟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强化人员培训,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促进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铁东区住建局 

                                        2014年1月 

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