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3013529114H/2023-12294 |
分 类: | 财政专项资金 ; 函 |
发文机关: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标 题: | 四平市铁东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直达资金的函 |
发文字号: | 四东财函〔2023〕5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303013529114H/2023-12294 | 分 类: | 财政专项资金 ; 函 |
发文机关: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标 题: | 四平市铁东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直达资金的函 | ||
发文字号: | 四东财函〔2023〕5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四平市铁东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直达资金的函
四东财函〔2023〕54号
铁东区教育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四财教指[2023]4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直达资金18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局要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域内公用经费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域内公用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不得将中央和地方共担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发放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二、落实直达资金相关要求。此次下达的市级直达资金,标识为“05市县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你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要强化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市级直达资金分配表
四平市铁东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