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编制。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的促进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4年12月16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工作动态信息30条,占7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信息、通知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司法管理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4年本局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收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整合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基本制度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在政府网站上,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3.准确的发布信息公开文件
进一步畅通技术人员与信息报送人员的沟通渠道,要求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确保更新及时、维到位。
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