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局(区中小企业发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铁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四委[2009]18号)精神,设立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局,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局加挂四平市铁东区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划入下放给我区的原市直规模企业统计和监控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经济局(区中小企业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定期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调研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区工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全区集体经济发展。
(四)负责全区经济(集体、民营)发展有关数据的综合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
(五)指导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
(六)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横向经济联合、协作工作。
(七)负责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项扶持资金工作;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做好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确定基金使用方向。
(八)引导和规范涉及企业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用与担保制度。
(九)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指导全民创业及创业辅导、人才引进工作;发展非国有经济,指导企业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工作。
(十)指导全区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全区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相关工作。
(十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区直工业企业单位的贯彻落实;负责区直工业企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单位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属企业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民创业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经济局(区中小企业发展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等文字综合工作。
2、组织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3、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信访、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史志、党群组织建设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区直属工业企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建调研工作,并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负责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党籍、党龄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6、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估体系的制定、自我评估等工作。
7、负责党委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妇联、共青团、计划生育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1、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
3、指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布局;推动非国有企业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
4、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行指导、监督,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5、做好全区经济发展有关数据的综合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
(三)中小企业科(科技科)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提出和制定的中小企业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工业结构调整,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统计调度分析;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落实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新项目开发工作;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推广质量管理和ISO体系认证工作。
3、研究、解决、协调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的重大及倾向性问题,落实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法律咨询、信息提供、市场开拓、企业荣誉称号的评定等)。组织全区企业进行横向经济技术交流、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
5、负责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项扶持资金工作;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做好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确定基金使用方向。
6、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协会等群众组织。
(四)创业服务科
负责指导全民创业工作,指导全区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及企业人才引进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承担区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经济局(区中小企业发展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