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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的《办法》要求,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信息30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责任落实,调整充实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实现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目标,强化工作任务落实。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经过政务局的培训,增强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通过学习政务信息业务知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无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无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无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无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无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无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无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无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无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无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无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无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无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无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无

2.重复申请

 无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无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无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重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没有,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四平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4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