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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四平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四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四平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人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二)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四)负责全区人事工作管理,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工作。

(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宣传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家、省、市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六)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就业、失业、信息引导;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编制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及调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政策;组织各单位及部门落实各项工资制度、方案及福利待遇。

(九)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级考试报名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及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职称相关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代区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与绩效评估办公室、劳动关系与劳动人事仲裁科)

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对党务、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档案、保密、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研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系统建设;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政策法规调研工作。承担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它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区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宣传、贯彻劳动保障和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区级注册登记的用工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业务指导工作;提供劳动保障法规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咨询;负责承担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负责贯彻落实全区劳动关系相关政策;负责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并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工作;负责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负责组织监督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监督执行全省劳动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参与区属企业改制、改革、关闭破产、职工分流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参与事业单位转企业改制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关系业务统计工作。

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促进铁东区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科、专业技术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培训、奖惩、辞职备案手续等制度实施。为拟调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办理人事调转手续;负责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代区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工作。

负责审核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全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和初审工作;对教育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答辩评审。

负责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新考录员见习、转正定级工资;调转人员工资;岗位变更、岗位晋升工资;岗位津贴补贴的实施;工龄的计算;执行假期制度及其生活待遇;办理退休审批;审核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待遇;调整离休人员离休费等各项工资政策。

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组织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施。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级考试报名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及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