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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平市铁东区2024年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督导作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区委2024年度督察考评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在中共铁东区委督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四平市铁东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督察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部门。  

  三、考评指标  

  1、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作用、提升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2、考核时间节点:6月、12月。  

3、节点任务指标:  

6月份考核内容: 

考评内容一: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考评对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部门。 

考评标准:落实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同步多平台发布的主体责任。 

考评内容二: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考评对象: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  

考评标准:做好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并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考评内容三:上半年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台使用情况。 

考评对象:区直各部门。 

考评标准:根据任务要求及时消除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台预警。 

  12月份考核内容:  

考评内容一:下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考评对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部门。 

考评标准:落实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同步多平台发布的主体责任。 

考评内容二:下半年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台使用情况。 

考评对象:区直各部门。 

考评标准:根据任务要求及时消除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台预警。 

考评内容三:政府开放日活动完成情况。 

考评对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部门。 

考评标准:按照《四平市铁东区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计划表》及时完成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将相关材料在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四:村(居)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 

考评标准:根据相关工作会议部署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五:落实上级新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情况。 

考评对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直各部门。 

考评标准:保持政令畅通,积极完成新增的计划外工作。 

  四、评定规则  

  (一)节点阶段评定。按照“优秀、一般、差”三个等次评定: 未达到考核标准中每一点要求每次扣2分,分数达90(含)分以上为“优秀”,分数达70(含)分-90分为“一般”, 数在70分以下为“差”。  

  (二)全年综合评定。按照“好、比较好、中等、一般、差” 五个等次评定: 累积全年得失分情况,分数达90(含)分以上 为“好”,分数达80(含)分—90分为“比较好”,分数达70(含)分-80分为“中等”,分数达60(含)分-70分为“一 般”,分数在60以下为“差。  

  五、考核方式  

  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按照日常监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任务督导与专项领域考核兼顾的原则,主要采取日常监督考核、定期网上考核两种方式推进。  

(一)日常监督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开工作指示要求情况,以及计划工作推进情况,随时发现问题,调度解决问题,并视情备案,计入阶段考核成绩。 

  (二)定期网上考核。被考核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区委督考办通知要求,及时将考核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的佐证图文资料填报至全区绩效考核系统中。  

  六、结果运用  

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法治铁东建设考核体系、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和区委督察检查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适情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予以督促整改; 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