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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6-04131
分  类: 机构领导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发〔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6-04131 分  类: 机构领导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24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发〔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东政发〔2026〕4号 
四平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  长  赵  明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副区长  史  策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国防动员、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收、金融、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四平市铁东区兴东管理有限公司、四平市铁东区兴东村镇建设公司、四平铁东经开投资建设公司、四平市东旺农业有限公司、四平市东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平市东晖商贸有限公司,四平市兴东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他兴东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委统战部、区监察委员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民族宗教局、驻区各税务征收机构、驻区各保险机构、驻区各商业银行、相关媒体、金融机构、铁东消防大队。
  (组织安排史策同志到浙江挂职,挂职期间其负责和分管的发展改革、国防动员工作和发展改革局由李欣然同志负责、分管;其他负责、协助分管、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及部门由薛英辉同志负责、协助分管、分管和联系)。
  副区长  王大睿  负责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民政、城管执法、街道、残联、招商引资、生态环保及环保督察整改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四马路街道、七马路街道、北门街道、北市场街道、黄土坑街道、解放街道、平东街道、平南街道。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区委社会工作部。
  副区长  薛英辉  负责机关事务、食品安全、外事、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铁东区委员会、区总工会、区关工委、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铁东市场主体分局。
  副区长  李欣然  负责工信、商务、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信局(区科学技术局、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区商务局。
  联系市统计局铁东分局、区工商联合会、各通讯机构、四平市铁东供电局、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四平城郊公司。
  副区长  岳  楠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妇女儿童、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红十字会、区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档案馆、区妇女联合会、区科协、铁东气象局。
  副区长  陈  曦  负责农业农村、交通、林业、水利、河湖管理、乡村振兴、自然资源、乡镇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和水利局、城东乡、山门镇、石岭镇、叶赫满族镇,四平市东鑫水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平市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分局。
  副区长  刘  洋  负责铁东公安分局全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区委政法委员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铁东交警大队、铁东公路巡警大队、区武装部、驻区部队。
  副区长  李  论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地方志编纂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局)、区司法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詹磊      
复审:陈嘉贺
终审: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