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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6-00384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08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办发〔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6-00384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08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办发〔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的通知
四东政办发〔20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区分局:
  现将《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分,划分方案如下:
  一、四平市铁东区第二批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由131口地下水井组成,分布在城东乡、山门镇、叶赫镇、石岭镇。
  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共划分131处保护范围,总面积为0.3703平方千米。
  三、铁东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詹磊      

复审:陈嘉贺

终审:胡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