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东政发〔2025〕4号
四平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 长 赵 明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副区长 田 枫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食品安全、外事、发展和改革、国防动员、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收、金融、统计、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屋征收)、平台公司管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兴东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委统战部、区监察委员会、区委政法委员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铁东交警大队、铁东公路巡警大队、区武装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铁东区委员会、区总工会、区关工委、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民族宗教局、区科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铁东市场主体分局、市统计局铁东分局、铁东气象局、驻区各税务征收机构、驻区各保险机构、驻区各商业银行、相关媒体、金融机构。
负责经济运行、经济指标分析和项目谋划等项目建设的领导工作。
副区长 叶晓斌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田枫副区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协助田枫副区长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副区长 李 论 负责司法、地方志编纂工作;协助杨嘉龙副区长分管商务(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杨嘉龙副区长分管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副区长 薛英辉 负责农业农村、交通、林业、水利、河湖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及环保督查整改、乡镇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水利局、城东乡、山门镇、石岭镇、叶赫满族镇。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种植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产业等项目建设和相关项目谋划的领导工作。
副区长 徐 峰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红十字会、区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区档案馆、区妇女联合会、驻区部队。
副区长 岳 楠 负责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民政、信访、自然资源、街道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四马路街道、七马路街道、北门街道、北市场街道、黄土坑街道、解放街道、平东街道、平南街道。
联系区社会工作部、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分局。
副区长 杨嘉龙 负责工信、商务(招商引资)、城管执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各通讯机构、区工商联合会、四平市铁东供电局、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四平城郊公司。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詹磊
复审:陈嘉贺
终审:胡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