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平市铁东区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东政办发〔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东鑫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将《四平市铁东区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四平市铁东区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精神和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铁东区农村供水水质和总体保障水平,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按照铁东区农村供水现状编制此方案。
一、铁东区农村供水现状
(一)2024年底铁东区域内农村供水总体状况
目前铁东区农村饮水工程已基本覆盖全部区域,水源类型为深层地下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铁东区实际情况,铁东区的农村供水保障和工程运行维护工作由区属国有企业四平市东鑫水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二)水质检测监测情况
铁东区农村供水工程为深层地下水,按照相关规定,检测频率为每年2次,由市卫健委下设专门机构负责。
国家提出的总体目标:对标全省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率100%并落实保护措施,推进千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应配尽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全覆盖,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
具体目标:农村供水工程根据水质实际情况需要配套净化设备的应配尽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全覆盖,以县级统管为根本,充分发挥企业化运营管理的优势,建立水质提升和保障的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到2025年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农村供水水质全面达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铁东区实际情况,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提升水源水质、加强水量保障。
(一)改善水源水质
对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供水量不稳定的农村供水水源,优先利用已建水源采取延伸现有水源水质良好供水工程管网的方式进行置换,扩大管网覆盖面。
(二)加强净化消毒
地下水源供水工程应根据原水水质(微生物指标除外)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常规指标限值要求配套净化设施设备。存在毒理指标和放射性指标不达标时,农村供水工程应配套适宜的净化设施设备;存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不达标时,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加强供水保障方面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确保正常运行。
(三)加强水质检测监测
依托市疾控中心等机构健全完善供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将水质检测监测结果及发现的水质问题及时反馈供水单位和属地乡镇,共同参与提升水质保障水平。
(四)建立水质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供水工程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守住供水水质安全底线。
三、工程举措
本方案拟采取的工程措施是利用水质较好的深水井提升水质一般的深水井以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配备必要的水处理设备以稳定提升水质,通过并网的方式提升千人以上供水规模。计划在四个乡镇建设供水工程和改建管网,初步设计测建成后最大供水量可达5918.75m3/d,可覆盖人口7.12万人,项目匡算总投资2560万元。
(一)取水方式与处理
取水方式:采用深井泵抽取地下水。
处理工艺:常规处理(水箱沉淀),如有必要的可增加次氯酸钠消毒,确保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达标。
(二)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目前全区在用的已建成供水工程中几乎都配备了消毒和净化处理设备,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可因地制宜采取原有设备维护改造和适度增加新设备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水质,以使铁东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源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指标要求。
四、管理机制
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供水工程所在乡(镇)切实承担属地政府责任,全面确保水源地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安全,积极协助协调工程方面的堵点难点;东鑫公司全面扛起运行维护等供水保障责任,确保工程得到高效维护维养、保障水质达标、保障供水安全;区林水局切实履行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牵头谋划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其他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主动参与做好农村供水各项工作。
五、年度实施计划
铁东区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涉及的工程建设期经初步设计约为8个月,施工总计划由各个单项工程自行控制,由于每处施工项目互不干扰,故可同时施工。开工建设时间视项目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进度而定,争取于2025年内启动,2026年内完成。
六、资金匡算
依据本方案匡算,工程所需资金256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报专项债项目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