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提升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东政办发〔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全区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铁东区提升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铁东区提升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公共部位保养不及时。个别业主以谋求个人私利鼓动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成立业主委员会,将原有物业公司撵走,以上“物业乱象”成为物业管理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我区物业管理和行业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纠正物业服务中存在的“乱象”,经铁东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省、市基层治理为指引,以我区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规范企业服务行为为指导,以物业企业及业主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深查细纠和集中清理整治,严肃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个别业主煽动不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等行为,有效解决我区物业乱象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行为,提升我区整体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按照“政府指导、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立足社区、共建共享”的原则,集中利用5个月的时间,在2024年年底前,推动我区物业管理缺失或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物业管理全覆盖,加强属地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各物业管理相关执法部门执法清单、定期检查、制定常态化巡查机制。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住宅区人性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物业管理专项工作专班
(一)专班由区长常波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鑫,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夏天杨,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徐野,副区长岳楠,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厚国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一把手为成员。
(二)成立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
(三)工作专班成员详情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31日)。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广泛宣传,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通过铁东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力量对物业乱象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各街道办事处梳理2022年以来各类信访投诉事项,分类整理,确保业主合理诉求全部办结。
2、各物业管理相关执法部门建立住宅小区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照经营、乱收费、小区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堵塞消防通道、楼道乱堆乱放、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侵占及损坏业主公共部位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物业企业及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3、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定期进行摸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疏理并认真整改落实。对有投诉举报的物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委宣传部曝光典型案例。各成员单位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交流经验,互相借鉴参考,听取解决在工作中发生的实际难题。
(四)长效管理阶段(12月底完成并长期保持)
各街道办事处至少每半年对辖区内物业进行一次巡查,对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发现物业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时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人,并督促其整改。各街道要不断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五、职责分工
街道办事处应对辖区内物业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负责指导社区、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小区及无物业管理小区楼道乱堆乱放、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建立台账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区执法局、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铁东主体分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整治活动,建立小区执法清单,查处小区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违规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杜绝小区消防安全等隐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区法院:优化物业企业立案流程及人数限制,积极探索将同一小区类似案件进行并案处理模式。定期开展“法庭进小区”活动,对住宅小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要依法诉前调解、立案、开庭、判决、执行并形成案例广泛宣传。
区委组织部:指导区委社会工作部,推进“红心物业”创建。社会工作部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监督物业企业党支部应建尽建,鼓励物业企业招聘党员员工,为红心物业的建设奠定基础。对已成立党支部的物业企业指导建立党群活动室,建立物业企业自己的党建章程,并将章程纳入到物业公司章程中,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吸收物业企业党支部加入街道办事处党建联盟并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物业管理服务力量牢牢抓在党组织手里,构建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发展。
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物业好的经验做法,曝光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区信访局:定期梳理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物业小区,详细了解信访人诉求,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交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督物业公司进行整改,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协同属地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上访人耐心说明,对于同一问题,反映人重复上访的要耐心劝导,对于不听劝导,重复上访浪费政府公共资源的,依据信访条例依法进行打击。
区住建局:为街道办事处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和业主小区自治指导意见建议。
区公安分局:指导各属地派出所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加强巡查,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个人恶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恶意煽动业主聚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行为依法打击。协助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楼道乱堆乱放进行处置。
区执法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各类违法搭建物执法力度,定期排查住宅小区违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私搭乱建、楼道内乱堆乱放、不文明养犬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区应急局:对铁东区住宅小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协调各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及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调集相关专业队伍、专家、技术人员及救援装备为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区消防救援部门和区交警大队对小区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铁东主体分局:负责监督检查物业企业无照经营活动,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监督管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
区直各部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物业费欠缴情况排查,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交纳物业费。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解决住宅小区的服务管理中重大、复杂事件,进行集体协商,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研究解决相关事宜。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对于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可度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动员教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边发现漏洞、边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提高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
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 波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 鑫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夏天杨
副区长、区公安局长 徐 野
区政府副区长 岳 楠
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厚国
成 员: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宏智
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朱 月
区住建局局长 刘永君
区执法局局长 袁铭远
区应急局局长 王 军
区信访局局长 王志山
区市场主体监管分局局长 吕晓峰
区法院副院长 杜学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胡立夫
区消防救援大队 顾明春
黄土坑街党工委书记 张学峰
北市场街党工委书记 王启忠
四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添
七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娟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俏冬
北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欣
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悦龙
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国成
来源: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初审:詹磊
复审:陈嘉贺
终审:胡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