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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4-0296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发〔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4-02962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发〔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东政发〔2024〕5号
四平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区 长  常 波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副区长  刘 鑫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机关事务、食品安全、外事、发展和改革、国防动员、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收、金融、统计、应急管理、平台公司管理等方面工作。
  受区长委托分管区审计局。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兴东公司。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区监察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铁东区委员会、区总工会、区关工委、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民族宗教局、区科协、驻区各税务征收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铁东分局、驻区各保险机构、驻区各商业银行、相关媒体、金融机构。
  负责经济运行、经济指标分析和项目谋划等项目建设的领导工作。
  副区长  徐 野  协助区长分管公安、信访、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区委政法委员会、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铁东交警大队、铁东公路巡警大队、区武装部、驻区部队。
  副区长  肖 雷  协助区长分管工信、商务、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区政务服务局。
  联系四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副区长  薛英辉  协助区长分管农业农村、交通、林业、水利、河湖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及环保督查整改、土地征收、乡镇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和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转山湖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征收中心、梅花鹿现代农业产业园,城东乡、山门镇、石岭镇、叶赫满族镇。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铁东分局、四平市铁东供电局、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四平城郊公司。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种植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产业等项目建设和相关项目谋划的领导工作。
  副区长  唐楠楠  协助区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地方志编纂、残联、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爱卫会办公室。
  联系区档案馆、区妇女联合会。
  副区长  孙佳奇  协助区长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助刘鑫副区长分管发展和改革工作,协助岳楠副区长分管司法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协助刘鑫副区长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协助岳楠副区长分管司法局。
  副区长  岳 楠  协助区长分管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管执法、街道等方面工作。
  分管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马路街道、七马路街道、北门街道、北市场街道、黄土坑街道、解放街道、平东街道、平南街道。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分局。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