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四东政办发〔2023〕34号
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根据四平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平市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四教联字〔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铁东区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铁东区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确保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加快补齐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短板,持续扩大以公办为主的普惠性资源供给,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吉林省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四平市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铁东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2.年度目标:
--2023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基本达到75%左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5%左右。
--2024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基本达到80%左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8%左右。
--2025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科学规划普惠资源布局
制定铁东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依据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教育用地性质划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结合区域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有序扩增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区公办资源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分局,区教育局)
(二)推进普惠资源扩容增效
1.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和减免税费等政策,积极利用新增政府债券,支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幼儿园规划设计及设置标准,将公办园新改扩建和标准化建设有机融合,标准化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充分发挥其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幼儿园,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可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分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编办)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制度,根据实际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3.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长效机制。新建居住社区(居住小区)、老城及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产权移交区政府,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区政府将通过新建、扩建,以及利用公共设施改建等方式统筹解决,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铁东区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
4.提升公办资源使用效益。铁东区根据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假期弹性开园、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有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和家长弹性接送幼儿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服务效益,增加公办园吸引力。重点监测幼儿园大班人数,对波动明显的幼儿园开展实地核查,有效遏制公办幼儿园大班幼儿流失现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委)
(三)强化普惠政策保障力度
健全投入机制,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按规定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升使用效益。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保障教师配备,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做好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四)全面提升普惠办园质量和水平
1.加强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分层培训,遴选优秀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参加“国培计划”“省陪计划”等专题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科学依托“国培”“省培”和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开展区域培训和园本培训,实现全员培训。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保育员队伍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实施保育与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坚持科学保教。全面实施幼小衔接攻坚行动计划,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始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做好入学准备教育,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大园区”管理改革,力争2025年前,将普惠性民办园全部纳入“大园区”管理,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园和乡镇中心园辐射作用,通过短期培训、实地指导、教学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促进薄弱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更新办园理念、强化课程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进一步推进区域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共通,全面提高区域保教质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1月-7月)
成立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的全面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分解攻坚工作任务与责任,对标对表找准差距,拟好时间表、路线图,跟踪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攻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打表推进攻坚行动。
(二)全面攻坚阶段(2023年8月-2025年4月)
对照《幼儿园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逐项进行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期召开攻坚行动推进会,总结阶段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实施问责;充分发挥以督促改,落实督导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成效;按照指标要求收集、整理和填报相关数据和台账,完善指标动态监管机制;于2025年4月底完成铁东区学前教育普惠自评报告,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市级督导评估。
(三)督导阶段(2025年5月-12月)
接受市级督导部门对攻坚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接受国家和省级对学前教育普惠指标任务的督导评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链条
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聚焦制约事业发展关键环节,合理调整区域资源配置,科学统筹规划,结合攻坚行动重点任务,逐园、逐项建立台账,实行全过程监测,依据指标变化情况,科学分析,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协同配合
完善政府统筹牵头,教育和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时间节点,调度进展情况,对不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进展缓慢的部门和个人,要问责追责,绝不故息。区教育局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合力高效推进任务落实。
(三)加强监督问效
区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健全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政策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扎实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对推进攻坚行动不力的,未按规划要求完成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幼儿园(含附设幼儿班)相关责任人,按照《吉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