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东政发〔2023〕2号
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夯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高质量推进“个转企”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2023年全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安排意见》(四个转企领办发﹝2023﹞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稳步推进、稳中提质,力争2023年新增“个转企”在188户以上,培育入库企业不少于2户,培育企业典型不少于2户,为铁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以区级各部门为单位,经“个转企”领导小组统筹后确定具体“个转企”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政策,增强“个转企”企业获得感。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持续发挥政策引领市场预期的作用,继续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做好支持“个转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支持“个转企”全部政策文件的有序衔接,确保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把“个转企”企业非常需要的提供代记账服务、财务人员免费培训、资金支持、税收减免、工会经费返还、有效融资等具体政策落到实处。区推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统计制度,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对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分类建好培育库,高质量推进“个转企”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个转企”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广泛调研摸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结合铁东区现代农业、农机装备、玻璃建材、现代医药等产业发展特点,将符合四平产业发展导向,在各类园区、平台、市场、产业集群中起带头作用的个体工商户,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经济个体工商户列入“个转企”产业培育库,有针对性地开展“转企前”精准培育服务工作。区推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季度调度各成员单位培育库建设情况。
(三)抓好指导帮扶,促进“个转企”企业发展壮大。
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链条、全周期进行扶持,在做好“转企前”服务工作的同时,建立“个转企”联系卡,了解企业相关情况,推进新增“个转企”党组织工作覆盖。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职能和行业指导优势,抓好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回访服务活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生产经营难题,促进“转企后”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区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双提升助力。区推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上年度转企企业中选定10%“个转企”企业作为今年重点跟踪回访对象,对开展回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汇总。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区长付强任组长,区工信局局长申岩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铁东分局负责人于文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铁东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个转企”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信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任务单位要及时召开“个转企”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有具体的专人负责,统筹推进“个转企”工作。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足各自职能,遵照《2023年全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安排意见》(四个转企领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不低于省、市政策支持力度的配套政策、具体支持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条件、流程、申报材料和咨询方式等,保证支持政策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做好转前、转中、转后的政策保障服务。对涉及上级审批权限的事项,积极向上争取,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工信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个转企”工作措施;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做好考评、通报工作;会同市场监管、税务、各行业主管、行政审批部门联合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和引导培育库,并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制造业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工作,并建立好“个转企”升级台账;加强对“个转企”后工业小微企业的培育,助推其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协调落实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后申请政策支持。
铁东市场主体监管分局: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负责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供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在政务大厅设立“个转企”市场准入绿色通道,为“个转企”企业提供畅通、便捷的服务。负责餐饮、药品流通、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工作,并建立好主管行业“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本辖区内“个转企”工作,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委组织部:实施党建引领“个转企”行动计划。依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对进入“红色孵化器”的个体工商户予以重点引导帮扶,支持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区总工会:负责协调落实对会员不足25人的小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实行“先缴后返”(依法全额缴纳工会经费后全额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
区统计局: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个转企”登记企业名单,下发给乡(镇)、街,负责指导乡(镇)、街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
铁东区税务局: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负责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供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信息。
区发改局:对新增的“个转企”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现有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平台建设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给予省级产业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好“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政府办(督查室):严格落实考评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对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指标和排位靠后的单位进行督导。
区商务局:负责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租赁、二手车等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工作,并建立好主管行业“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财政局: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视本地财力状况对“个转企”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通过委托第三方记账专业机构的方式为“个转企”企业提供一定期限的代账服务,帮助其建立财务制度。建立好“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指导、协调已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设立专门办理窗口,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指导,优化证照审批流程。建立好“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经开区:统筹协调抓好本辖区内“个转企”工作,建立好“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本辖区内“个转企”工作,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其他各成员单位:建立好主管行业“个转企”培育库和升级台账,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机构
组 长: 付强 副区长
副组长: 申岩 区工信局局长
于文强 铁东市场主体监管分局负责人
成 员: 高爽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丽君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于 洋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景宝生 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田晓光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学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澜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孟宪飞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勇智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红岩 区委编办主任
刘 彦 区信访局局长
韩 冬 区财政局局长
刘洪宇 区审计局局长
李欣然 区发改局局长
刘鹏程 区教育局局长
刘向永 区人社局局长
刘永君 区住建局局长
袁铭远 区执法局局长
李洪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世生 区商务局局长
孔令璞 区文旅局局长
李 强 区卫健局局长
张代海 区应急局局长
赵文彤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 洋 区民政局局长
高静焘 区司法局局长
王国宴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关 申 区林业和水利局局长
莫 寒 市统计局铁东分局局长
孙海岩 铁东税务局局长
吴 磊 四平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局局长
谢丽红 区档案馆馆长
刘婷婷 团区委书记
郝艳萍 区妇联主席
杨程亮 区残联主席
杜大宽 区科协主席
朱 波 区地方志主任
曲俊生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 军 区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长
王文娟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李柄儒 区河湖管理中心
范 军 区转山湖管理中心
陈 曦 城东乡乡长
常 乐 山门镇镇长
陶 侃 叶赫镇镇长
刘环宇 石岭镇镇长
王 焱 黄土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毛雨霞 四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建国 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俏冬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宇 北市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宏智 七马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悦龙 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 刚 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弘 市市场监管局东一分局局长
王 野 市市场监管局东二分局局长
刘景武 市市场监管局东三分局局长
杨 宁 市市场监管局东四分局局长
丁 毅 市市场监管局东五分局局长
韩玉忠 市市场监管局乡镇分局局长
陈宝军 市市场监管局石岭分局局长
石 峰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工信局,区工信局局长申岩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协同推
进的工作机制,精准定位转企对象。乡(镇)、街要认真履行所在辖区“个转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度全区“个转企”目标任务(见附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抓紧制定支持“个转企”的配套政策、具体支持措施及办事指引,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随时调整出台新政策,搞好转前、转中、转后的保障服务。
(三)建立培育库
对照具体转型标准,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行业提供的符合标准或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为基数,按行业建立铁东区“个转企”培育库,明确重点培育目标。培育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培育库建设,按需要提供相关数据支持,共享培育库数据,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发展空间较大,有升级需求且达到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要按照“应转尽转”的要求纳入“个转企”培育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年度“个转企”工作目标建立“个转企”培育库,确定本年度实施转企对象和引导转企重点培育对象。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以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意愿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掘和选树成功转型的企业,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区的“个转企”工作。
(五)加强督导调度
区政府将“个转企”工作纳入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任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由政府督查室牵头,区工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根据工作目标对“个转企”工作进行考评,对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履职不力、配合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切实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按照时间节点落实“个转企”工作推进进度,要求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行各单位月报告和督查组月通报制度,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任务完成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个转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行“个转企”证明认定制,以“个转企”企业在政务大厅市场准入窗口取得的“个转企”证明为完成依据。
本实施意见由区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各部门“个转企”任务表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