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东政发〔2019〕10号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东区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秸秆禁烧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铁东区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请各乡(镇)政府于2019年10月8日前将秸秆禁烧工作联络人信息报送至四平市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东区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有效控制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我区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12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在全区禁烧区内落实秸秆禁烧十项工作机制,在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在全区限烧区内做到全区统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焚烧秸秆,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符合省、市、区重污染天气管控预案的要求,力争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防止秋季期间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联防联控。着重抓好城市周边、高速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在大风、逆温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查,做到重点区域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严肃追责,确保实现行动目标。
(二)全面落实省、市、区秸秆离田政策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禁烧区内所有农田内的秸秆统一实行离田制。由各乡镇、村统一组织农户对自家地内秸秆离田。禁烧区内农户与合作社、公司、个体组织等经济实体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合同,可以暂缓离田,由实体组织代为离田,否则农户自行对秸秆离田。
(三)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政策保障上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公司主导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市场运营模式。整合我区农机补贴、秸秆禁烧、脱贫攻坚、秸秆综合利用及财政专项资金等资源,加大对秸秆离田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农机部门要将秸秆离田回收,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农机重点工作。对购置秸秆拾捡机、秸秆压捆机等机械设备的农户及组织,优先享受中央、省购置补贴资金;财政部门积极联系省、市财政及金融部门,对参与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个人、企业与组织在资金上给予相应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对参与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的企业与组织在项目上给予相应支持。各乡(镇)要建立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将秸秆机收捡拾打捆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逐步实现全覆盖。
在秸秆综合回收利用技术上重点推广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和高留茬还田覆盖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堆沤还田。引导域外成熟的生物质燃料和生物质燃料锅炉生产技术型企业落户铁东,加快推进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替代工作,为农户提供廉价的清洁能源。积极探索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化、基料化新途径。
(四)大力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及时组装禁烧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烧标语,深入学校、集镇、村庄开展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持续引导农户增强禁烧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曝光。
三、有关要求及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巡查监管。乡(镇)人民政府是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与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对重点区域分片包干、严防死守,对焚烧秸秆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管领导、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禁烧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分片逐级包抓落实,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每天深入田间地头督导检查,实行全天候不间断专人巡查,紧盯“第一把火”,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要确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焚烧隐患,全面筑牢禁烧防线。
(二)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要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日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本地工作动态。各乡(镇)要建立督查抽查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上报信息不及时、对问题未进行有效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三)严格执行考核制度,量化责任追究。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将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督查督导。对发现的着火点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按照区政府要求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与个人严格按照《铁东区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进行追责,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铁东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联系表
3.网格化包保责任清单
铁东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荔欣 铁东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晓光 铁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立成 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局长
陈大伟 铁东区河湖管理中心主任
王国彦 山门镇镇长
徐 强 城东乡乡长
刘云飞 叶赫镇镇长
黄建国 石岭镇镇长
宗楠海 铁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久彦 铁东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 欣 铁东区发改局副局长
附件
秸秆禁烧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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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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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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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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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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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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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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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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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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