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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18-12159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办发〔2018〕9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18-12159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办发〔2018〕9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四东政办发〔2018〕90号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东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铁东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铁东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3号)、《吉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吉教联〔2018〕14号)精神,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区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合作。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行动,共同发力,推进整治。

2.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整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门别类,区别对待,既做到全面整治,又保证安全稳定。

    3.坚持内外结合,标本兼治。形成规范办学行为,严厉打击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确定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主要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重拳出击,着力解决非法办学问题。清理有安全隐患、无资质非法办学培训机构,严把准入关口,取缔非法办学的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维护合法校外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培训业务;

2.破解瓶颈,着力解决证照不全问题。指导具备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引导规范办学,提供安全舒适的校外活动空间;

3.严盯死守,着力解决超标培训问题。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非零起点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发挥好校外培训的补充作用;

4.明察暗访,着力解决违规办赛问题。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喜闻乐见的兴趣爱好,更好地体现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本质;

5.高压严打,着力解决有偿补课问题。严查“课堂不讲课后讲”,学校及教师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要按照文件精神做到细摸底、全覆盖,分三个阶段进行:

全面摸底排查。(由区教育局完成

通过社区走访调研、中小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立即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对私自新开办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工作台账,并报送自查报告(包括目前情况、主要问题、拟采取或已采取的主要措施)。 

开展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全面纠正各种不良行为,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整治成果。(2019年6月底前完成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给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坚决取缔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外教育生态。

五、责任分工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区教育局负责摸排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并进行分类。查清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违规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培训行为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区工商分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不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核名、登记工作,负责给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同时做好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给民办学校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同时做好登记后的民办学校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

区消防大队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工作;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校外培训机构应到四平市政务大厅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合格证(此证为民办教育审批前置项)。

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做好非重点单位列管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驻街派出所负责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校外培训机构进门消防监督检查并出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区食药监局负责为民办学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好民办学校卫生安全、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市局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区综治办、城管大队负责协助教育局组织联合执法,清理打击违规违章办学行为。

区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区税务分局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纳税的监管工作。

六、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铁东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主管领导为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及时在官方网站或公众平台公示全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辅导行为。

3.加强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服务扶持力度,加强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铁东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434—35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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