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东政办发〔2018〕74号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东区辽河流域河流及水源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铁东区辽河流域河流及水源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铁东区辽河流域河流及水源地
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推进我区河流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全面完成铁东区河道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建设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以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为中心,彻底改善水生态环境,在铁东区实施河流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建设,从而达到水清、岸绿、景美。
二、总体要求
(一)绿化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坚持在保护基础上开展工作,规范种植、全面栽插、全线覆盖,乡镇具体实施的原则。
(二)绿化范围。全区所有河流和大中小型水库建设生态防护绿化带,东辽河在主河槽两侧栽植30米宽灌木柳和紫苏槐,栽植生态防护林,条子河、南条子河、塔子沟河、仙马泉河、叶赫河、山门河、石岭河、龙吟河、云盘沟河、虫王河、龙王河、下二台河、英城子河等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栽植15米宽生态防护林,其他流域面积较小的河流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河流两岸种植10-15米宽防护林。在水库淹没线以外50米范围内建设水源涵养林。
(三)因地制宜、讲究效益。科学选择适宜本地气候,适合生长、成活树种,科学种植。东辽河等有堤防河流河道主河槽两侧,在不影响行洪前提下,播种或栽植15米宽灌木柳或者紫树槐,不可栽植乔木;条子河等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无堤防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边线以外两侧播种或栽植15米宽灌乔木结合的生态防护林;在水库淹没线以外50米范围内建设水源涵养林,灌木、乔木结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落实河流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各项工作,成立铁东区推进河流绿化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推动河流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荔欣 区长
副组长:杨晓光 副区长
成 员:高 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洪峰 农林水利局局长
刘云飞 叶赫满族镇镇长
王国宴 山门镇镇长
刘向阳 城东乡乡长
黄建国 石岭镇镇长
孙海民 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国成 黄土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恩利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晶 北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关 申 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总站站长
李 强 区法制办主任
田 昕 区国土分局局长
常柏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农林水利局、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总站、区法制办、区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组成。
职责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掌握舆情,并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
2.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统筹谋划和指导树种选择、栽种工作,协调设计部门配合乡镇对无堤防河流(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共14条)管理范围边线划定。
3.各乡镇:负责土地流转、河流水库边界的划定、挖隔离沟以及建设围栏等工作。
4.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农林水利局对河流边界进行划定。
5.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总站:负责指导协助乡镇进行土地流转及土地流转合同拟定工作。
6.区法制办:负责法律宣传、咨询以及涉法事件应对处理。
7.区国土分局:负责对土地性质、权属确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关于土地的各类问题。
8.区公安分局:负责保证治安、安全、秩序,保证河流、水库边界划定、植树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划界、确权、签订协议
2018年10月15日—10月20日,农林局协调设计部门组织涉事乡镇、街道对河道进行河道管理范围边线划定,包括东辽河,条子河下三台水库上游无堤防段,南条子河塔山水库上游段,仙马泉河,塔子沟河石岭镇段,石岭河,龙吟河,叶赫河转山湖水库上游段,云盘沟河,山门河,龙王河,虫王河,英城子河,下二台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总站、区国土分局负责协助乡镇土地流转,并与涉事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二)挖沟、建保护围栏
2018年10月15日—10月30日,对有堤防的河流由属地乡镇负责在与耕地接壤的地段挖隔离沟,设立保护围栏,包括条子河下三台水库坝下至立业村段,塔子沟河外环路南河夹信子大桥至条子河入水口段,叶赫河营盘桥至杨木林村段;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转山湖水库淹没线以外50米开挖隔离沟(60厘米宽、80厘米深),建设保护围栏(围栏建在隔离沟外侧,建设标准为每延长米50元)。河道、水库周边在可视范围必须建围栏,2019年达到围栏建设全覆盖、无死角。如果围栏建设跟进速度快,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也可直接建设围栏,不用挖隔离沟。
(三)河道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建设
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在河道管理范围外15米宽栽植防护林带,水库淹没线以外50米范围内水源涵养林建设任务,栽种适合生长树种、树苗,由农林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乡镇负责具体栽植,如果适合三北五期工程的地块儿,乡镇向农林水利局申请,可纳入工程造林。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依据实际自行制定保障措施及考核办法,确保涵养林绿化成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等媒体及村两委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河道绿化及水源涵养林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作用,让全社会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河道绿化及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工作。
(三)严格补偿标准。对产权不明晰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土地性质,确定权属,是耕地的,依规进行补偿,其他土地依法依规清理回收。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督查组定期对涵养林进行监督检查,结合不定期巡查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或问题严重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问责。
附:1.铁东区2018年秋季至2019年春季重点河流植树及水源涵养林任务表
2.铁东区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