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东政办发〔2018〕66号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铁东区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铁东区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铁东区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秸秆禁烧工作,构建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我区秸秆禁烧方案及重污染天气管控预案,按照我区禁烧区与限烧区划定方案,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区督导,乡镇负责、村(屯)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秸秆禁烧工作新格局,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保护生态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网格划分
以乡镇为单位、村(屯)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建立起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村(屯)、组三级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城东乡、石岭镇、叶赫镇、山门镇重点禁烧区域。
二级网格:重点禁烧区域中以村为单元的区域
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内以村民(屯)组为单元划分的区域,原则上一个村民组为一个网格(或200亩为一个网格)。其中,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以及城郊结合部的重点节点等特殊区域100亩为一个网格。
(二)管理要求
1、认真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一是定区域。一、二级网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三级网格划分要充分尊重和征求农户意见,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界明确,避免交叉。二是定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村(屯)、组主要负责人是三级网格主要负责人。三是定责任。按照三级网格体系的职责要求,建立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扎实做好网格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全区的基础信息系统。“一图”即以全区秸秆禁烧区与限烧区为单位,组织乡镇在图上分别标注特殊区域网格、一般区域网格,网格图应准确标注出村(屯)、组各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边界和代码编号。“一册”即对应网格图的各二级网格、三级网格代码标号,编制乡镇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名册。名册要明确各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田亩面积及其监管责任人、执法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及各网格内的农户姓名。
3、切实做好秸秆集中堆放点的管理工作。以村(屯)组为单位,设置集中堆放点。清运出的秸秆一律实行集中存放,明确1-2名村干部负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集中堆放的秸秆要采取多种途径集中处理。
(三)管理职责
1、一级网格。乡镇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乡镇级工作组,每组由3名乡镇干部和1名环保执法人员组成,分片包干指导监督责任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工作。各组组长为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和网格化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即:负责本区域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秸秆焚烧行为的处罚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负责制定并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负责组织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
2、二级网格。村(屯)书记、主任为本网格秸秆禁烧的主要负责人。成立以村(屯)书记为组长,村(屯)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种植结构调整、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
3、三级网格。由村民组长和2-3名村民代表负责本网格秸秆禁烧工作的登记造册、包干到户,责任落实到田块等工作,实行人盯式死看硬守,24小时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具体负责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的农户间互助互帮工作;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
(四)监督检查
按照“区乡(镇)联动,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实行乡镇包村(屯)督查责任制,即从政府有关部门中抽调专人组成若干个督查组,每组由2-3个部门的4-5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环保局执法人员,建立驻点督查组,禁烧期间,实行包村督查。秸秆禁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工作,由区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制定、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各重点禁烧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应急处置、依法监管、奖惩追究八个到位,确保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追究。网格化管理的“落脚点在管事,着力点在管人”。要切实落实三级网格职责,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网格管理责任区内违规焚烧秸秆的,除依法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外,同时对所在网格的负责人、责任人、监管人给予相应处罚。重点禁烧区乡镇要加强对本区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禁烧工作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对上述人员违规焚烧秸秆的,要从重处理。包村督查组,要强化督查,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督导机制,确保网格化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合力推进实施。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督查人员、车辆的安排和调度上,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各司其职,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职责,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加大秸秆禁烧工作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网格化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