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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18-12069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办发﹝2018﹞1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18-12069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铁东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标      题: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东政办发﹝2018﹞1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四东政办发〔201817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

政务舆情回应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吉林铁东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

政务舆情回应的方案 

  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政办2017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铁东区政务公开、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实效性、权威性,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平台建设 

  1.加强新闻发布平台建设。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督办落实。承担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在政府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及时回应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完善新闻发布各项流程,让新闻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增强政务舆情回应的权威性、时效性。对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应在24小时内发布新闻信息,并视情连续发布。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遇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重大疫情、媒体持续关注的政务舆情,主要责人要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2.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舆情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舆情信息。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政府网站不仅仅是政府部门面向公众的“门面”,更是沟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桥梁。

遇到突发危机事件,政府网站可以随时对公众的疑问作出回应,同时随时掌握网络民意与网络舆情。秉坦诚开放的态度办好政府网站,可以有效地将公众的视线吸引到政府可解决的范围内,建立起高效沟通机制,形成舆论影响。

  3.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各单位要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舆情回应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逐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的开通率,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信息。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提升应信息的回复率。 

  (二)加强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信、微博、贴吧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要通过日常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相关工作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政府办公室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政府及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要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委宣传部等部门组织涉事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会商研判,对事件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及时准确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照相关程序报审后抓紧处置。 

  根据研判结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讲清事实真相,消除谣言。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2.完善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各单位要坚持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明确审核主体和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3.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全区各政务公开单位每出台一个政策性文件,必须相应的有政策解读,针对政务舆情的不同类别和特点,各单位可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情况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4.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完善快速反应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和约谈制度政府办公室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通过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政务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

(二)把握回应政务舆情范围。政务舆情回应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回应主体须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作出回应,回应范围主要包括: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回应内容既可是一次性完整的结论性信息,也可是持续性不断完善的部分非结论性信息。

  (三)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和培训。各部门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切实增强公开意识,转变理念,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政务舆情回应情况应纳入各部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更好地发挥评估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附件:铁东区网络舆情抄告单

 

(此件公开发布)

铁东区舆情 附件.doc